日前發生南韓民眾來台旅遊卻遭計程車司機性侵事件,根據中央社發自首爾的報導,內容引述南韓媒體的說法指出,南韓外交部將「召喚」台灣駐韓官員,轉達「嚴正抗議」立場。

根據了解,上述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南韓外交部並非「召喚」,與我官員見面也不是要表達「嚴正抗議」;約見不是為了被對方抗議,而是去提供協助。

據指出,南韓國民到台灣旅遊遇到事情,向該國駐台機構尋求協助,卻未得到妥善處理,事件傳回南韓,引起當地輿論對於該國駐外機構的不滿,為化解壓力,才會出現這種「召喚」與「抗議」之類的說法。

我方外交部日前兩度對此事件做出說明,主要是強調這起不幸事件,外交部是主動與韓國駐台機構聯繫表達關心,之後韓方曾希望外交部幫忙,請我方法務部、內政部、交通部等單位妥善處理本案;此外,韓國外交部約見駐韓代表處人員,我方將持續積極提供一切協助。

信用不良的紀錄會保留多久?

依據「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

1. 逾期哪家銀行信貸利率低、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三年,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2. 退票紀錄自退票日起揭露三年,拒絕往來紀錄自通報日起揭露三年。但對於退票已清償並辦妥註記者,自辦妥清償註記之日起揭露六個月;拒絕往來提前解除者,自拒絕往來提前解除之日起揭露六個月。

3. ?a href="http://goo.gl/EkHdEh">信用借貸利率比較飘a宣告紀錄或清算裁定註記,自宣告日或裁定開始清算日起揭露十年。更生註記,自更生方案履行完畢日起註記四年,但最長不超逾法院認可更生方案之日起十年。

4. 信用卡資料

I. 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五年。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未清償者,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

II. 特約商店資料揭露期限,自解約發生日起揭露五年;特約商店每日請款交易資料,自請款交易日起揭露一年。

III. 信用卡戶帳款資料揭露期限,繳款資料自繳款截止日起揭露一年,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六個月,但呆沒錢怎麼辦帳紀錄未清償者,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5. 會計師受懲戒處分資料,除撤銷簽證之核准及除名者永久揭露外,餘皆自處分或懲戒日起揭露五年。

6. 其他信用不良紀錄,自事實發生日起揭露五年。但其他法令或契約對於各該資料揭露利用期限另有規定或約定者,從其規定或約定。

7. 其他資料之揭露至特定目貸款條件的消失為止。

清償後建議跟債權銀行索取清償證明來爭取權益,歡迎直接來電向OK忠訓國際做免費諮詢D73824A1D740D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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